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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失恋后放火泄愤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关注:1660 发布时间:2016-04-13 作者: 来源:
 

情感受挫,一时气愤难耐,一把火烧尽了感情也烧毁了自己的人生。近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放火案,以放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

王某经营着一点小生意,日子倒也幸福安稳。可最近王某心烦意乱。原来,女友乔某提出要跟他分手。恋爱失恋本是平常事,理应用平常心对待。可这件事却放 在了王某心上,让其思来想去一直不能释怀。2013年某日晚,王某找至乔某的租住处,想当面与其理论清楚。可不曾想当自己用钥匙开门进屋时,却发现乔某早 已搬离。顿时怒火中烧,丧失了理智,随即用携带的打火机将卧室床上的衣物点燃后愤然离去。后群众发现报警,消防民警及时将火扑灭,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法理分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首席律师:陈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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