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律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说法 > 律师说法

打架导致心脏病复发有赔偿吗

关注:1473 发布时间:2016-04-27 作者: 来源:
 

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争执摩擦,最近有一名心脏病患者因为打架导致心脏病复发。打架导致心脏病复发有赔偿吗?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案情简介:

2014年冬天的某个晚上,李某作为保安队长在巡查的时候发现值班室的王某躺在床上睡觉,随后进门训斥王某,但王某认为因为天冷,所以躺在床上看电视,但是并没有睡着,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并引发了打架。年老的王某在被年轻力壮的李某推倒在地后表示胸闷不适,后报警送医。医院诊断为高血压病和冠心病,并对王某采取了为期12天的住院治疗。出院后,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合计6000余元未果,诉至法院。

庭审中李某辩称,其推搡行为本身并没有导致王某受伤,王某住院治疗是因为其自身的慢性疾病发作,因此该住院治疗与李某没有关系,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该案在经过审理后,法院认为王某在值夜班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在受到上级批评的时候没有通过冷静、合法的方式处理,而是采取了争吵、推搡的行为,并且其住院治疗的原因也与其自身的疾病有很大关联,因此王某对自己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是,李某作为王某的上司且处于壮年,在面对下属的违规行为时未能冷静处理,与年老的王某发生争执、推搡,加重事态的发展,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最终,法院判令李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王某自担。

法官提醒: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群体得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已经不再是新鲜事。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老年人,应当尽量采取平和的态度去交谈,切莫以言语刺激等形式使得老年人情绪激动,否则一旦引发慢性疾病的发作,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首席律师:陈晓伟
电 话:13370166756
传 真:010-85199906
email:  chenxiaowei@yingkelawyer.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陈晓伟律师个人所有  京ICP备16065411号   技术支持:Z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