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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约定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 男方还贷 现在男方反悔起诉离婚,女方怎么办?

关注:790 发布时间:2019-08-13 作者: 来源:
 


问题一:离婚,没有结婚证,男方也不在本地,我该怎么起诉?已经和男方七八年未联系,找不到人怎么办?

答:这位朋友想问的应该是离婚的时候手中已经没有结婚证了,可能是丢失了。那么您不用担心,您仍然可以通过去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首先您手中没有结婚证不是问题,结婚证的主要作用是证明男女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没有问题,您可以去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部门调取婚姻登记档案,一样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其次,找不到男方也不是问题,您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或者申请宣告男方失踪、死亡,法院经过合法的送达程序之后,仍然找不到男方的,可以缺席作出判决。

总之,没有离不了的婚!另外,婚姻关系不仅仅是男女双方的关系,还会同时涉及双方可能产生的债务以及继承关系,如果您已经决定离婚,可以尽快着手开始准备!

问题二:咨询关于离婚后孩子迁户口的事,问有没有协议模板或者公证模板明确孩子以后迁户口等事都由抚养权一方代理,那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迁移户口呢从本质上来看是属于监护权范畴,监护权是指父母双方对子女人身和财产的监护,离婚呢只是确定子女日常跟谁一起生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抚养权,但是呢并不影响父母双方的监护权。监护权不会因为离婚产生任何变化。我国的法律对监护权规定不多,没有法律规定,能否通过协议进行约定,但是呢我认为照顾子女本质上是父母双方的合作。

父母双方理应有权利对如何更好的合作作出合理协议。该协议应为有效约定。总之明确孩子以后迁户口等事都授权抚养权,一方代理的协议理应有效。但是呢我并不建议大家直接这么做,因为协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孩子迁户口的实际问题,迁移户口呢是公安部门户籍科的工作内容,户籍科的各地答案不一,即使从法律上该协议有效,可能到户籍科的窗口也会遇到实际困难。如果为此专门提起行政诉讼,则又会耗费大量的时间金钱,所以还是建议大家提前咨询好所属户籍科所需要的具体材料,以及能否以协议方式授权父母一方迁移户口,

确认好了之后呢再开始着手具体准备。

问题三:男女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协议中声明婚后房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该套房子的产权,但该房产当时只是用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登记的,并且房贷也是用男方自己的名字申请的,并且现在还有十多万的房贷没有还清,现在呢男方后悔起诉离婚,并且想推翻婚内财产协议。这个当事人想问,这种情况下,房贷尚未还清的婚内财产协议还是否有效,那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如果确实是婚内财产协议的性质,该协议是有效的,不论房贷是否清偿完毕,即使男方起诉要推翻该协议,协议被推翻的可能性也不大,但是需要提醒您注意,一呢是在实践里婚内财产协议容易与离婚协议混淆,很多当事人误将离婚协议当作婚内财产协议,而离婚协议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才生效,也就是说手中的协议可能根本就还没有生效,建议由律师预先判断一下手中协议的性质。二呢诉讼是一项专业活动,如果男方已经诉至法院,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完成诉讼过程,以防错误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问题四:婚前的个人财产和礼金婚后全部转给对方,当时对方说是借款,但是没有借条,之后对方给了我一张差不多金额的卡,卡是对方婚前的,现在呢因为对方要离婚,所以对方在起诉离婚前把这个卡给注销了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去获得最大的权益呢?现在对方不承认借款行为,说是他的银行卡是我偷偷拿去的,他以为丢了,所以注销了。

答:您面临的这个情况确实比较被动,婚前的个人财产和礼金原本呢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转给对方的行为因为缺少借贷合议,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与。那对方注销的这张卡呢虽然卡注销了您无法取钱,但是您仍然可以分得这张卡的余额以及不合理花销的部分。为了争取您的最大权益,您呢也可以扩大关注范围,最好可以由律师替您全盘梳理一下其他的财产情况,看从哪里着手,更能最大程度的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首席律师:陈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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