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想要搞清楚数罪并罚要清楚如下问题:
1、被告人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需要执行。
2、被告人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有期徒刑吸收拘役,执行有期徒刑。
3、被告人数罪被判死刑(或者死缓),死刑(或者死缓)吸收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4、如果被告人数罪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种类相同的附加刑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附加刑,分别执行。
5、被告人数罪都被判处拘役的,总和不超一年。数罪都被判处管制的,总和不超三年。
6、被告人数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计算方法如下: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7、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发现漏罪的,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举例:甲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罚执行5年后,发现还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甲数罪并罚,应该是8年到15年之间判决。比如判决12年,剩余刑期应该是7年。
8、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的。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举例:甲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罚执行5年后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甲数罪并罚,应该是3年到10年之间判决,比如判决8年,剩余刑期应该是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