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辩护北京刘某挪用资金无罪成功案例
涉案罪名:挪用资金
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
辩护律师: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
案情介绍及结果
刘某为北京某公司采购部负责人,2017年年底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部门以挪用资金罪刑事拘留。刘某家人委托陈晓伟律师为刘某提供辩护。
陈晓伟律师会见了刘某本人,了解了其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和状况,了解了涉案资金的状况和流动状况,认为刘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在侦查机关报请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期间,陈晓伟律师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交了刘某不构成犯罪并建议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律师意见,阐明刘某没有挪用资金的故意,涉案资金也并没有为刘某个人使用等关键问题,指出该些情节足以证明刘某不构成犯罪。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陈晓伟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刘某犯挪用资金罪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刘某随即被释放。陈晓伟律师的辩护工作取得成功,获得了刘某及其家人的高度赞赏。